问题 | 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公司追偿权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一般遵循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在大多数情况下,原告只需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然而,对于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则相对复杂,它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的地点、以及侵权行为产生的后果发生地。 例如,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引发的追偿权争议中,事故发生地、肇事车辆最初抵达的地点等等都有可能被视为侵权行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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