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身膜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汽车贴膜造成的损坏并不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非事先已经购买了相应的设备险。
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对车辆原有的设备损失进行赔偿,而对于车主自行添加的设备或者装置,保险公司并不承担其损失。 因此,当车辆贴膜遭受损害时,其损失应由侵权方承担,而对于超过原车价值的部分损失,则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然而,若车主预先购买了设备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视情况考虑是否对车身贴膜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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