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死亡事件,保险公司是否须做出相应理赔以衡量,这需要考虑到具體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
如汽车交强险的设定主要目的便是为了保障被保险车辆在遭遇交通意外事故时所可能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损失,然而,被保险人本人并不包含在内。 然而,若车主已购买汽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种,依据此规定便可获得适当的理赔。 车上人员责任险,也称为车上座位险,它实质上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范畴,该定义揭示了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运用保险车辆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并由此引发车上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运作,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规定》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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