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上爆胎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高速公路上突发的轮胎爆破事故,大多数情况下,您所购买的机动车辆保险并不会提供相关赔偿。这主要是因为汽车轮胎属于日常行驶中的易损物品,并不在保险公司所制定的赔付范畴内。
然而,若爆胎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如造成了第三者车辆或人员的损害及伤亡,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据具体事故情况,对您进行相应的理赔处理。 此外,保险公司还设定了一系列不予赔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部分零部件失窃不赔:保险公司通常会明确规定,仅当车辆上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遭受盗窃、抢劫、抢夺以及损坏时,才会启动赔偿程序;若仅为整车被盗抢,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轮胎爆破不赔:若仅为汽车轮胎单方面受损,保险公司将不会予以赔偿。 然而,若因轮胎爆破引发的碰撞、翻车等事故,导致车辆其他部位出现损失,保险公司将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放弃追偿权不赔:若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且责任在于对方,那么您不得放弃向对方索赔的权利。一旦您选择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益,也即意味着您同时放弃了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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