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目是一项极具挑战性且需要权衡多方利益因素,同时又需充分展现法律之公正公平的重大议题。
在明确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方面,我们应当严格遵循既定原则,根据具体案情,全面考量各类相关因素,参照特定标准以确保赔偿金额恰当与合理。 关于这一点,我建议参考如下几个衡量要素: 首先,侵权人的过失程度及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行为模式等皆须被纳入考察范围之内。 其中,侵权行为的源由、主观意图、过失程度、具体情节等都是关键的因素; 此外还应关注侵权的手段、行为模式、发生的场所与频率、持续时间、侵权行为人对此事的认知与态度,以及他们对恢复受害者权益的看法,乃至侵权行为人的盈利情况、经济状况与支付能力等各项因素都需要一并考量在内。 其次,应着重考虑侵权行为导致的结果。 这包括了解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究竟属于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这个过程是否已对受害人的日常生活、职业发展、学术研究产生了影响,以及程度有多大。 如果影响极为严重,那么相应的赔偿金额理应更为可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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