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放钱怎么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开设赌场罪中有关金钱流转行为判决的问题,其具体裁决结果须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对当事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关于金钱流转行为,则在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被视为开设赌场的辅助手段或加重情节,进而可能被判定为从犯或加重刑罚。具体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作出判断。若金钱流转行为成为开设赌场的主要行为,那么该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定为主犯,并依照开设赌场罪进行量刑。反之,若金钱流转行为仅作为辅助手段,则该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定为从犯,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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