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谁应当承担更大比例的赔偿责任呢?答案是,责任较重者需承担高达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责任较轻者,则只需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同样地,当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机动车辆在事故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那么其需要承担高达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非机动车辆或行人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那么其需要承担高达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辆在事故中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方,那么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将降至百分之四十; 同理,如果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事故中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方,那么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升至百分之二十。 此外,如果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对他人造成了损害,且这种损害是由于该机动车辆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那么首先应由负责该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若仍有不足之处,再由负责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若以上两种保险均未购买,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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