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道被撞侧面谁的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变道与撞击侧面责任归属之划分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六十条法规进行明确认定。
详细而言,若事故乃是源于某一方当事人之过失所造成,则此方须承担相应的全面责任。 如若事故是由两位甚至多位当事人之疏忽共同导致,那么各方应依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力以及过错程度的高低,各自负起主要责任、平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若各方向无促使事故产生之过错,此类事件可归类为交通意外,诸位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若某一方当事人蓄意引发事故,那么另一方便无需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另外,亦有部分活动性较大的因素值得予以研判,如: 在变道过程中,前车未能礼让正处于同一车道上行驶的车辆,致使发生碰撞;或是在超越其他车辆过程中,后车未能与前方车辆维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碰撞发生等。 在上述这些情形下,通常由变道车辆或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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