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手续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手续有: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1)交接工作; (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6)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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