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合同至少应有两方或者以上的当事人才能够构成。 其次,各方当事人需要在合同的核心内容上达到共识,即形成一种共通且无任何争议的认知。 这一过程通常被称为“磋商一致”,也就是通过协商与谈判之后达成的一致意见。 在这个共识基础之上,合同才能得以最终达成。 第三个要件便是,合同构成必定需要经历“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 虽然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条不成文但是却无可辩驳的规则,但其实它也正是正规合同组成的必须路径。 最后一个要件就是,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 如此才能够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 换言之,依法订立合同意味着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因为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都是依法予以赋予和承担的。 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制,那么这份合同将不获认可并且无法得到保护。 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真正目的可能会落空,从而使得合同本身失去了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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