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时,争议解决条款是否仍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合同因未具備合法的生效要件而被判定為無效、撤銷或終止時,並不影響到其中關於解決糾紛方式的條款的法律效力。
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中的明確規定,合同該種情況的發生,並不等同於其內容完全失去法律價值,或者完全失去其具有的法律效益。 因此,即便合同已宣告失效,只要其中解決責任的相關條款沒有其他方面的效力瑕疵,就應該繼續保持其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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