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主体不同能否签订补充协议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订立合同时,若存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约文本中表示的意思表达不尽相同或者需要进一步澄清或明确某些具体事项时,双方经过协商后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此种情况下所签订之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原合同之规定,成为整个合约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条款出现矛盾或冲突时,则可将此视为对原合同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此时以补充协议中的具体规定为准来重新定义各方之间应承担的权利和责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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