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房产证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协议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倘若由于此无效协议导致不动产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那么相关的登记内容是可以依法取消的。
此外,在民事法律行为最终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确认不产生有效约束力之后,做出此行为的当事人应将因其行为所得的财产进行归还; 若无法进行归还或者归还并无实际意义,则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折算补偿。 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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