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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里格式合同条款效力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严谨的法律条文,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能够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定义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职责,并且利用合情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关注此等格式条款,那么此类条款可被视为具备充分的法律有效性。
然而,对于格式条款,有三大情景将使之视为无效:
首先,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借助此等条款有意逃避自身责任,或试图排除对方的主要权益;
其次,格式条款若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抑或是恶意勾结,意图侵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主权国家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表面看似合法的形式之下实则隐藏着违法的意图;
再者,如果格式条款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严重破坏;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强制性规定;以及在某些情形下,即便造成对方人员身体受伤的或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财务损失的免责条款也将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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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8: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