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分公司所产生的负债,通常地,总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在法理层面,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由此其在民事责任方面的负担将由总公司全权承担。 这就意味着,若分公司无法顺利偿付其债务,债权方有权向总公司提出支付要求,请求其承担起偿还责任。 作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确保分公司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其所背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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