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为人在事后分利,如果满足以下要件的,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1、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3、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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