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在财产法规则中的形成权。
其具体类别包括:
以债务人为主要指向的债权引发的各种形成权利,例如追认权、解除权、变更权、放弃权以及免除权等等;
再者,基于物权方面的形成权也应受到重视,其中典型的代表包括实物所有权的撤回权、典权的回赎权等等。
其次,在身份法规则中也存在着类型多样的形成权,比如主要针对身份关系的形成权,如因违反婚约而提出的撤销权、婚约履行完成后的撤销权、以及离婚要求的权利等;
同时,因为要涉及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也存在着同时具有身份及财产双重属性的形成权,例如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遗赠权、遗产分配的权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