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借款合同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所述,若已签订的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则当事人应将其基于不当行为获取的财产予以退还。
如无法全部或部分返还,或者认为无须返还时,应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补偿。 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而在双方均有过失的情况下,应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借款方与出借方应根据具体事实及过错程度,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妥善处理无效借款合同引发的财产返还以及损失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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