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权利请求之诉讼时效期间于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为三年。
此三年的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其应承担责任者之日始计时。
在此情形下,若权利人手中持有明确的欠条,又或当欠条所设定的还款到期时间已过之后,权利人均能在三年后及时发现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并明确了责任人(即债务方),那么在这三年之内,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将会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然而,若超过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经由权利人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延长决定,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该权利人的诉讼请求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