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借了闺女的钱不还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身为父母者向其女儿进行借贷后却未遵守诺言、及时归还所借款项,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作为出借人的女儿有权请求贷款方的家长按照双方业已达成的协议期限偿还这笔借款。
若负有还款义务的家长未能严格遵守约定的时限,女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相关条款,依法追究其责任,向对方索求依照协议约定或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应支付的逾期利息之对应款项。 在此类情形下,为了妥善处理借款事宜,女儿应首先尝试通过与父母进行合理的沟通和协商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若协商无果,女儿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裁决家长必须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定家长是否需要归还借款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倘若家长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女儿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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