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一直找不到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留置送达,只要能提供被告人正确的家庭住址,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被告或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均可;
如果他们拒绝签收,找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2人)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到场,留置并写明相关情况,也视为已经送达。 如被告不到庭,借款纠纷不属于被告必须到庭的情形,法院可缺席判决。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实在无法留置送达,可公告送达,期限为60天,期满视为送达。(只有送达成功被告未到庭才能缺席判决,未送达根本不能开庭。)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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