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怎样取证夫妻名义同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证夫妻名义同居可以收集邻居的证言、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的照片、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各项事务的书面材料、以夫妻名义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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