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怎么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妇女分娩期间,若夫妻选择离婚,且女方争取到对子女的监护权,那么她将有权向男方索要必要的抚养费用。
此项费用的具体额度将会依据子女个体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社会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而作出合理判断与规定。 通常情况下,假如男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所支出的抚养费应当以其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为基准给予女方。 然而,倘若男方并未享有每月稳定收入的保障,那么他所应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则需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以参照上述比例来予以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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