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样判共同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进行离婚诉讼并争夺对子女的共同抚养权时,法官通常会全面地审视诸多相关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抚育条件,以及对子女成长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若在双方均具备充足的能力以及愿意照料子女的广大意愿的前提下,并且可以通过共同协商达成具体的抚育计划——包括子女的日常居住、教育养护与医疗保障等事宜,这样的情况之下,法庭或许将会做出支持共同抚养权的最后裁决。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类似这般状况在司法实践中的发生频率可谓屈指可数,因为成功实现共同抚养确实需要涉事双方保持极高的配合度与协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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