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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夫妇双方离婚之后,其中有一方未能履行针对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首先应当积极地尝试与先前的配偶进行真诚且理性的交流以及磋商,从而明确表达自己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支付问题上的具体要求。
倘若经过反复的努力以及尝试性的对话,仍然未能改变先前一方无视子女权益的行为,便可考虑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联络相关司法机关向法庭提交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子女生活所需的真实情况、父母双方在经济承受力方面的差异性以及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准等多个重要因素,依法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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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8: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