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法律规定,离婚之后,若子女由其中一方全权负责养育,则另一方所肩负的法律责任便是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倘若二者在相关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便会依据详细精确的事实与情况进行审判裁决。
并且一旦此类判决已经实施,倘若孩子们仍然身陷哺育之需且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养育费用支持,儿童便可以在必需之时,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原先制定的协议或判决所规定的合理请求。
因此,只要两个孩子都未能获得抚养费用的支持,法院将会根据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条件等等综合因素,以此来决定养育费用的具体额度以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