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婚内与他人生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列明,倘若妻子在与男方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尚在有效期内,却与他人生育孩子,此种行为将视为婚外情,被判定为重大过失行为。
在此类特殊情况下,身为未有过错的男方,理应名正言顺地提出补偿性索赔。 除此之外,若女方的行为进一步触犯了重婚罪责,即在已经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依照该法条规定,男方仍享有向女方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审视案件的具体情节,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过错程度、对家庭造成的影响、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等诸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假如女方的行为确实符合上述法律条款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法院很可能会支持男方的损害赔偿诉求,同时在判决书中对女方的不当行为给予严厉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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