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岁女儿在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的婚姻走到尽头,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法院将会依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本着对尚未成年的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如下任何一种特殊情况,那么他/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就可能更具优势: 首先,如果该方已经完成了永久性的节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再生育; 其次,子女与其生活的时间相对较长,倘若突然更换生活环境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 再次,若该方没有其他的子女,但对方却有,此时这也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最后,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可以对他们的成长产生积极作用,然而若另一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亦或是存在其他可能妨碍子女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不利因素,均不适宜与子女共享同一家庭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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