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探视权在法律程序上具有绝对的可强制执行性。
针对探望权所实施的强制执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强制执行方式,法院并无权限直接干预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或者对探望行为进行强行干预;
相反,其执行手段主要表现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旨在压迫那些拒绝对方探望子女、阻碍行使探望权的父母一方主动履行协助义务,以确保探望权的实现。
正如我们所知,“探视权”又被称为“探望权”,字面含义是指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未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父亲或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而同样作为父母之一的直接抚养人则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对方行使该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