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取得子女监护权的父母其中一方可能因种种原因而限制另一方接触孩子。在此情形下,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即使在夫妻离异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者母亲同样享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益,而负有此项协助义务的另一方则必须予以配合。关于探望权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时间安排则应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拒绝允许对方探视孩子,那么另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决。一旦法院做出了判决,如果任何一方仍然拒不履行,那么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2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