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另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件中,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禁止另一方的探访行为,
首先我们建议可尝试进行友好沟通与协商,以防止各类纷争的产生从而干扰儿童的健康成長进程。 然而若无法通过协商化解争议,不能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身对孩子的法定探视权利。 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将儿童福利作为审判依据,就探视权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范围做出裁决,并随后要求孩子的监护人履行协助执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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