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合家庭没有娃娃的情况,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婚姻解除问题时,即便没有未成年子女,也需遵循法定的冷静期要求。
通常而言,此项规定独立于有无婚生子嗣这一背景因素之外。 因此,双方应首先向相关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待经过30个自然日的等候期后,若双方均未表示撤回登记的意愿,便可正式步入离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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