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住居所指定权;交还请求权;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抚养义务;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 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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