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处于哺乳期内的婴儿,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为母亲一方抚养;
2、女方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情况,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3、女方证明自己有长期稳定的工作收入,经济条件较好,能给子女带来更优越的生活环境; 4、证明男方有不良恶习的相关证据,如:家暴、吸毒、赌博、酗酒等,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法院一般会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5、如果男女双方的条件各方面都相当,法院综合实际情况考虑,如女方思想品质更好或者照顾和陪伴孩子的时间相对更长的,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会越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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