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只和其中一位继承人签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仅与某一法定继承人签署的拆迁合同是无法生效的。
一旦继承事件发生后,遗嘱财产在未进行分配之前,通常应视为全体合法收益人(即法定继承人)所共有的。 而此次需要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则直接影响到所有法定继承人对于遗产权益的行使,因此务必得到全部合法收益人的同意并由他们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然而,若该名继承人已获得其他合法收益人的明确授权,或者在特定的法律条款以及特殊的法律情境中,也有可能使其单独签署的协议得以被认可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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