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过现行法律体系内,并未明文规定存在所谓的“第三顺位继承人”之称谓。
根据法理,法定继承人被划分为第一顺位及第二顺位两大类别。 在诸多法定继承人当中,属于第一顺位者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以及被此等未成年子女所赡养的健在双亲; 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畴则囊括了同胞兄弟姊妹、祖辈以及外祖辈。 然而,在继承权正式启动之后,遗产将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其中;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