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规定所谓“第三顺位继承人”这一概念,其所确立的仅仅为第一与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资格。
根据相关法规条款,排在首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在其后的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则主要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角色。 当遗产继承程序启动时,依据以上法律原则,首先将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进行依法继承,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在此情况下无权参与继承活动;若不幸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无一人健在或丧失继承资格,唯有剩下的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能够依法承担起继承者的重任,接受遗留财产的分配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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