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遗赠与遗嘱之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性:
首先,两者涉及到的收授主体各异。
遗赠的接收对象必须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非自然人,或者国家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机构等。
然而,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被限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并且必须为自然人身份;
其次,二者所涵盖的客体范围有所不同。
遗赠仅包含财产权益这一部分,并不包括任何负面的财产义务。
然而,在执行遗嘱过程中,不得对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税收和债务产生影响;
再者,两位受益人对于权利的行使方式也不尽相同。
遗赠获得者必须表达出愿意接受的意愿才能够合法继承遗产,但是遗嘱继承人则无需进行此项表述;
最后,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在遗嘱中可以指定备选继承人以备替代之需,而在遗赠中却无法设置候补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