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对方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再婚家庭中的子女在法律上是否具有相应的继承权,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举例而言,若再婚夫妇与各自亲生子女之间达成了相互扶养的协议并实际予以履行,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双方的子女皆依法享有继承权; 反之,如果再婚时子女已成年或虽未成年却未与再婚父母共同生活,亦未能建立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话,此类继子女将丧失其法定的继承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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