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给孩子居住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约定房子给孩子居住权是完全可行的。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要通过离婚协议来清晰地明确房屋的居住权归属于孩子。 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它就正式生效。 居住权通常是无偿设立的,其期限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约定,比如约定直至孩子年满18岁成年为止。 为了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因为未经登记,居住权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一旦办理了登记,居住权就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日后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对房屋进行处分,比如转让等行为,也必须要保障孩子的居住权,不能因为这些行为而导致孩子无法继续在该房屋中居住。 如果出现了居住权纠纷,孩子可以凭借居住权协议以及登记的情况,向法院提起主张,要求维护自己的居住权。 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居住权纠纷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确保孩子的居住权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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