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可分男方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先行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与其是否有权参与研判男方财产并无必然联系。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对于财产进行分配时所依据的基本准则为公平合理以及平等兼顾。 若涉及到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一般将遵循平分原则予以划分处理; 然而,如果出现特定的状况变化,譬如某一方当事人显然具有过错行为或对家庭的贡献度表现突出等等,则可能需要给予适当的倾斜性考虑。 但是,对于男方个人所有制下的财产权益,女方并无任何理由或权力提出分享要求及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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