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复杂问题——拆迁房分割时,需要从多方面出发考虑多种因素。
例如,若该拆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原有的房屋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毫无疑问,拆迁房也将作为这段婚姻的共有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然而,假如原来的房屋属于单方在婚前所购置的私有财产,那么,尽管在此之后经历了拆迁,并由此产生的新房屋权益,其中仍然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那部分,仍应当归属于该所有人的私人财产;
至于其他部分,由于它们属于拆除行动带来的收益和增值部分,这部分财产极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