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理的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解除结婚关系的前提之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其背后的动因往往是面临着可能对夫妻共同财富产生重大损耗的风险。
对于该行动,当事人需要提前拟好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明确表达保全的具体要求、相关事实依据以及充足的理由,同时还需提供关于被保全财产的详细信息。 然后,将这份申请递交至当地的司法机构,并附上相应的担保材料。 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核之后,如果发现申请符合规定,便会依法作出保全裁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保持高度审慎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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