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我们通常将夫妇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前任何一方所持有的财产称为“婚前财产”。
例如,个人在恋爱关系确立前,通过辛苦劳作、继承长辈遗产、接受他人拋来的无偿馈赠或经由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投资行为而积累的财富,都被视为婚前财产。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这类财产在婚后继续由原有持有者控制并享有权益,若其在婚后经历了物质形态的转变,如婚前存在储蓄账户的资金在婚后用于购买房产,尽管该行动并不改变资产的原始性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却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该笔款项的真正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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