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年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70年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1、70年产权房拆除若是需要赔偿,是需要赔偿房屋所有人遭受的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违法拆迁者,还有可能会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七十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1、七十年房屋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届时应当缴纳续期费用。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如果要续期,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为七十年,公民在购买房屋之后,政府若是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需要向房屋的所有者支付补偿金。若拆迁方采取了暴力、威胁等的方式进行拆迁,且此种拆迁行为给房屋的所有者造成了损失,那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希望获得赔偿金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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