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配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进行财产分割并售出所获得的房产,应交纳的税务情况极其纷繁复杂。
通常而言,只要该房产满足了“满五唯一”的标准——即在取得房产之日起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年,并且是家庭中唯一的居住用房——那么在出售之时便可以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而,倘若无法达到这一标准,那么就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牵涉到增值税等其他类型的税费。 至于具体的纳税金额以及缴付方式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取得房产的时间、原购房价格、出售价格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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