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在结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情况下,如若出现离婚案件,一般来讲该房产仍然将被分配给其所有权登记方,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的共同还贷行为和相应产生的房屋增值部份需给予另一方应有的经济补偿。
原因主要在于这些在婚后进行的共同还贷及其所带来的增值部分,都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在实际的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对双方的资金投入状况以及婚姻关系的存续期等各种因素做出全面而深入的衡量与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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