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 同居生活期间,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在结束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分割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对双方共有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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