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及其相关损害赔偿请求时,其中所涵盖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重婚现象; 其次,如果该一方又与他方保持婚外非法同居的亲密关系; 再者,如若有任何一方在日常生活中所展现出来的暴行涉及到家庭暴力; 此外,如果有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最后,如果有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其他严重的过错行为。 例如,如果有一方长期沉迷于赌博和吸毒活动而无法自拔,或者是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着严重的出轨行为等等,以上这些情况均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在此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享有向对方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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