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居时间长达两年并非自动被认定为离婚。
若要结束婚姻关系,仅有两种法定途径可循: 其一为协议离婚,即需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之后再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之办理; 其二便是走诉讼离婚之路,倘若有任何一方执意不肯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共同财产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关键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如若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因感情破裂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且经由法院调解仍未能化解矛盾,则应当准许离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感情不合所引发,同时分居期间必须保持持续性以及实际分开居住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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